安丘市位于山东省中部偏东,潍坊市南部,地处东经118°44′至119°27′,北纬36°05′至36°38′之间。东与高密、昌邑市以潍河为界,西接临朐县,南隔渠河与沂水县、诸城市毗邻,北连坊子区、昌乐县。南北最大距离61.5公里,东西最大距离65.3公里。胶济铁路横贯县境北部,潍(坊)徐(州)、下(营)小(关)公路干线交叉市境,交通方便。
城区在市境北部,直线距离西北至首都北京460公里,西距省会济南200公里,北距市府驻地潍坊32公里,与邻市、县城区的距离是:西北至昌乐45.5公里,北至坊子20公里,东北至昌邑50.8公里,东至高密49公里,东南至诸城52.5公里,西南至沂水89.3公里,西至临朐63公里。
安丘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期人类已在这一带栖息、劳动。夏商两朝为斟寻国地。西周属淳于国。春秋时境内分属杞、莒、纪三国。战国时大部分属齐。少部分属鲁国。公元前199年(汉高祖八年),封将军张说为安丘懿候(候国),治所在牟山北,汶河南岸,自此始有安丘之名。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置安丘县,属北海郡,治所在今城南高地上。当时,境内为安丘、淳于、昌安、吾城、朱虚、姑幕、平昌县之地,分属两州(青州、徐州)、三郡国(北海郡、琅琊郡、高密国)。公元623年(唐武德六年)后,上述各县或境内部分先后并入安丘。在历次改朝换代中,安丘曾更名诛郅、牟山、辅唐、胶西等,公元971年(宋开宝四年),改胶西仍为安丘,沿用至今。金、元属密州,明、清属青州府。中华民国成立后,属胶东道、莱州道。1928年撤道直属山东省。1994年3月,安丘县改称安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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