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古老、美丽、富饶的宁安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东西长约140公里,南与吉林省接壤,北与牡丹江市相连,总面积7924平方公里,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秋短促,冬夏分明。年平均气温13.5℃,无霜期135天,年平均降雨400-600毫米,年平均日照2,638小时,素有黑龙江小江南之称。宁安市属于低山丘陵区。境内峰峦起伏,山川交错,丘陵广布。市内最高点在西部边界大秃顶子山,海拔1,559米,最低点在北部边界的温春江桥南岸,海拔241米。宁安地貌呈“七山一水二分田”格局,辖7镇5乡共244个行政村,总人口4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万人。
[建制历史]宁安历史悠久。远在3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末期,镜泊湖畔和牡丹江流域就有人类活动。商、周时期是肃慎人故地,两汉至魏晋为挹娄人居地,南北朝时属勿吉人之拂涅部,唐为渤海王国,建都于今渤海镇内,称上京龙泉府,辽属生女真居地,金属上京会宁辖地,元为总管军民谷千户所,明初为奴儿干都司统辖的卫所,后为宁古塔路。清顺治十年(1653),设昂邦章京衙署,在旧宁古塔城治事。康熙五年(1666)年,宁古塔将军衙门迁至今宁安城址。康熙十五年(1676年,宁古塔将军驻地迁至乌拉(今吉林市)留副都统镇守。雍正五年(1727年)置泰宁县,与副都统同城治事。雍正七年(1729年)裁县。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设宁安府,始有宁安之称,旋改绥芬厅,绥芬厅和副都统同城治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裁副都统,地方军政要务统由绥芬厅署理。宣统元年(1909年),升绥芬厅为绥芬府。宣统二年(1913年),改为宁安县公署。民国18年(1929年),改为宁安县政府。民国21年(1932年)5月日本侵占宁安后,称宁安县公署。 1945年8月17日,宁安解放,11月成立宁安县革命民主政府。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宁安县人民政府,属松江省。1954年8月属黑龙江省,1983年10月1日划牡丹江市辖县。1993年撤县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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