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加依尔山南麓,地处东径80°44′~86°1′,北纬44°7′~46°8′之间. 东北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相邻;东南与沙湾县相接;西部与托里县和乌苏县毗连; 南边奎屯市把独山子区隔开,使这个区成为克拉玛依市的一块飞地.市区距乌鲁木齐公路里程312千米,直线距离280千米;距北京公路里程4086千米,直线距离2600千米.市域东南最宽距离110.3千米, 南北最长距离240.3千米,呈斜条状,总面积9500平方千米,海拔高度在于250~500米之间。市区面积16平方千米.独山子距市区150千米。
克拉玛依1955年开发建设以来,随着油田生产的发展, 人口不断增加.50年代人口迅速增长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 一是从军队复员转业的军人;二是内地支援油田建设的职工和家属;三是从新疆各地招收和迁入的员工; 四是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学生.60年代后,在克拉玛依出生的人口比例逐渐增大, 1997年全市总人口(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为254560人. 其中男性136109人, 占53.5%, 女性118 451人,占46.5%; 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26‰.
克拉玛依市是一个多民族地区.1997年全市共有37个民族: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锡伯族、满族、俄罗斯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达翰尔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白族、苗族、彝族、壮族、侗族、瑶族、水族土族、黎族、畲族、羌族、布依族、朝鲜族、东乡族、土家族、撒拉族、裕固族哈尼族、高山族、仫佬族、傈僳族、普米族、藏族、京族等. 其中汉族人口占总人数的76.5%;少数民族人口占23.5%.
“克拉玛依”维吾尔语为“黑油”,得名于市区东北部的天然沥青丘--黑油山.1956年克拉玛依油田进入大规模开发建设后,随着石油生产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使一个新兴的石油工业城市初具规模.1957年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设立克拉玛依市;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克拉玛依设立县级市;同年7月25日, 克拉依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市人民政府,正式宣告克拉玛依市的诞生.1982年2月16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克拉玛依市升格为设区的地级市;1984年8月17日, 又改为自治区直辖的不设区的县级市,下辖街道办事处和乡、镇。1990年1月8日,自治区恢复克拉玛依市为区辖地级市。克拉玛依区是克拉玛依市和新疆石油管理局政治、经济、文化和商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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