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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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中标中铁国际的经济金融翻译项目
发布时间:2014-08-19 16:33 点击:
公司简介:中铁国际经济合作公司成立于2013年,由原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委内瑞拉分公司、东方国际建设分公司、中国中铁老挝分公司整合组建,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中铁国际集团作为专业的外经公司,承担着“履行做大做强中国中铁外经事业责任,成就中铁国际人精彩人生”的使命与责任。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建设主业突出、多元经营、联合发展、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学习型、效益型国际工程承包商”。总体战略方针为:“立人本、抓高端、提能力、强区域、搞联合、促发展”。项目运作模式主要以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EPC)、带资承包(EPC + F :出口信贷、资源项目贷款一揽子合作、双边和多边合作)、特许经营(BOT 、PPP )和海外投资等业务模式为主,形成施工承包业务、EPC总承包和投资业务有效互补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格局,工程项目建设中充当计划者、组织者、融资者、设计者和管理者的角色。
目前,中铁国际集团下辖8家全资子公司、8家分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9个境外办事处,业务范围遍及亚洲、非洲、南美洲、大洋洲和中东欧等区域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委内瑞拉、香港、马来西亚、印尼、南非、尼日利亚等17个国家和地区均有在建项目翻译内容:
14.1.3.根据承租人的实际情况,如果承租人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之类的机构通过决议,承租人开始自愿清算;14.1.4.有任何针对承租人的清算指令(临时性或最终性的),或导致承租人处于2008年公司法及其补充法第6章中规定的商业救济状态下;14.1.5.承租人连续违反本租约中的规定,因此出租人能够证明承租人的行为不符合执行本租约规定的能力和意图要求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在不妨碍向承租人提出由此产生的任何形式索赔的权力的前提下,尤其是出租人按照本租约条款规定向承租人提出的索赔,出租人将有权立即取消该租约。14.2在下列情况下14.2.如果出租人取消该租约,承租人对出租人的这种权利持有异议,并且继续占据房屋直至争议解决:-14.2.1.承租方应继续按照本租约规定支付到期之日的全部费用;14.2.2.出租方有权接受这些费用,并且14.2.3.出租方接受这些费用将不会妨碍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出租方因本租约终止或其他原因提出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