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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可口可乐饮料公司提供全面的食品类翻译服务
发布时间:2014-08-19 16:16 点击:
公司介绍:可口可乐于1979年重返中国,1981年在北京建立第一条生产线,1992年北京可口可乐注册成立,正式成为独立的合资饮料公司。其股东包括中粮、北粮、以及嘉里,共同投资3800万美元。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利用本地资源生产销售各种包装的可口可乐、健怡可口可乐、雪碧、芬达、醒目果味汽水系列产品及酷儿果汁、美汁源系列饮品、雀巢茶、原叶茶、冰露矿物质水等饮料。自进入开发区以来,公司利税总额达5.3亿,先后被评为开发区十大纳税企业、十大销售收入企业、连续五年被评为北京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并被指定为北京市及开发区重点外事参观接待单位。
翻译内容:
12.2.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且未能在对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改正和补救,则相对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12.2.2 如果其中一方无力偿还债务、申请破产或进行公司重组,或违反了本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利益冲突和保密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提前两天向对方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11.3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就合作过程中的产品货款、销售折扣、客户资料、冷饮设备押金、周转包装物押金及借用等乙方业务中涉及的内容进行清算,以便完成交接手续。乙方应 当全力协助。11.4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清除其经营场所内外所有与甲方、产品和商标有关联的标记。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广告材料、促销材料和市场资产都必须立即返还给甲方。11.5 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表示其与甲方、可口可乐公司或上述公司的产品或商标有任何关联。第12条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