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世博北京翻译公司))词句的重复与修辞格的广泛运用
诗歌中常重复一些词句或诗行,用以抒发真挚深沉的情感,或是用以渲染某种气氛(如回环往复的缠绵),或是用以增强诗的歌唱性。诗歌中又大量运用修辞格,尤是是各种各样的明喻、暗喻、比拟用得最多。
4) 丰富的意象与象征
所谓意象,是指那些可以引起人的感官反应的具体形象和画面,分为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味觉、动觉、通联等。这些意象不仅唤起人们的某种体验,更常常具有鲜明或隐晦的象征意义,是许多优秀诗篇所具有的共性。
(二) 诗歌的翻译
如果说翻译难的话,那么最难莫过于译诗了,尤其是格律诗,所以古今中外常有"诗不可译"的声音。其实,说"诗不可译",主要是指诗味难译,诗的音韵美难译,并不是说诗歌不能翻译。再者,诗有不同的诗:有的明白畅晓,有的艰深晦涩,有的韵律严整,有的不受律法所限。译诗者也有水平高低之分、技艺优劣之别,所以更客观地讲,诗难译但并非不可译。
一般说来,语言形式服务于内容,并具有一定的意义。就诗歌而言,形式的意义远远大于散文类作品中的语言形式。诗之所以成为诗,怎样说与说了什么同样重要,所以译文中追求形似是译者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我国的译诗史上,有将英语格律诗译成元曲形式的,有将它译成五言古体形式的,还有用骚体译出的。但目前看来,采用这些形式都值得商榷,因为英语诗人绝不会写出唐诗宋词。同样的原因,把英语格律诗译成散文或散文诗(如梁遇春译雪莱的A Lament)也是不可取的,因为诗歌的形式是有意义的。
英文格律诗汉译的另一种方法是"以顿代步",即以汉语的"顿"代替英语的"音步"以再现原诗的节奏。"以顿代步法"通常强调原文的韵式也应在译文中加以复制,即如果原文的韵式是ABAB、CDCD,那么译文也应有同样的韵式。所谓"顿",是指两个、三个抑或是四个汉字放在一起,它们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意义,同时又形成语音的一种自然的起落。这确实有点像由轻重抑扬构成的音步。以这种方法译诗,是译者追求形似并再现音美的大胆探索,而且确实也产生了一些形神皆似的译作。不过,在顿与音步的对等方面以及顿在何处(即在何处停顿)等问题上,翻译界仍有争议,译者自己有时也难以把握。
英语格律诗的另一种译法就是放弃韵律,用自由体翻译,持此论者的理由是原诗节律在汉语中无对等物,译诗重在传达神韵,形似难求且束缚表达,因此不如弃之。在追求形似上,我们认为,王佐良先生提倡的"以诗译诗"是完全正确的,诗歌毕竟不是散文,因此,原诗如果有韵,那么译诗也应尽量沿用;原诗如果无韵,译诗也应无韵,即使用韵,也不能太过整齐,只应是个别诗句中用韵。原诗的节奏应尽量用汉语的自然起落体现,但不可偏执,非要找到所谓"顿"与"音步"的等量齐观不可。形似应尽量在用韵与否以及诗行长短上予以体现,这样既保存了原诗的形,又再现了原诗的音美。
当然,诗之最大功用是言志言情。传达情志当为译者首先必须考虑的事情。对于大多数诗来说,形式虽也有意义,但相对于诗之神韵和意境而言,它仍处于次要地位。英汉语言及文化的差异常要求译者"变换说法",即变换形式以求神似。比如我们虽不赞成将英语格律诗全都译为中国五言或七言诗,但以这种形式译出的某些诗如能做到传神,却也不失为好的译作。诗歌形式中确有一些不可译因素,但诗的意义、意境、神韵却大都可以被意会、被言传,尽管难以全部传达。因此译者应在词语的锤炼上下苦功夫,写诗者常常是"语不惊人誓不休",译诗者没有这种精神也休想"译语惊人"。
试比较下面一个英语诗节的汉译:
The curfew tolls the knell of parting day,
The lowing herd wind slowly o'er the lea,
The plowman homeward plods his weary way,
And leaves the world to darkness and to me.
译文一:暮钟鸣,昼已暝
牛羊相呼,迂回草径
农人荷锄归,蹒跚而行
把全盘世界剩给我与黄昏 (郭沫若译)
译文二: 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
牛群在草原上迂回,吼声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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